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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村发展领头雁 村民生活贴心人
发布时间:2010-06-03   浏览次数: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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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镇圩瑶族乡古登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韦东海先进事迹

        韦东海同志是上林县镇圩瑶族乡古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他时刻牢记自已的神圣职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辜负全村人民的期望和重托。几年来,他带领全村人民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力发展种桑养蚕和黑山羊养殖业,创办滑石矿厂,发展农村经济,群众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他急群众之所急,积极联系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解决群众饮水难、行路难问题。善于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2005、2006年连续两年荣获南宁市先进工作者;2005至2007年连续三年荣获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7年荣获县十佳村党支部书记称号;当选为十四届县人大代表、十一届南宁市人大代表。
        一、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农村经济。为加快古登村经济发展,他带领当地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创新,与时俱进,大力发展种桑养蚕和黑山羊养殖业,现古登村的养蚕基地已发展到400多亩,黑山羊养殖达2000多只。村里还办起了滑石矿厂,滑石培烧厂等10多家,群众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2007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2790元。
        二、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解决群众饮水难、行路难问题。古登村古头庄地处镇圩瑶族乡南部,是个较偏僻半石山庄,该庄的交通非常不便,全庄185人口,其中82.3%为瑶族人口。改革开放以来,该庄的群众生活虽然得以一定提高,但是人畜饮水问题仍然是该庄群众急侍于解决的问题,由于常年严重缺水,该庄群众长期饮用的水都来自于自家屋檐的滴水的和田间地头的水沟。作为一名村支书,韦东海同志看在眼里,疼在心里,2005年初,他带领村民多次向上级反映,争取得到扶贫款2万元,完成了4000多米的引水工程,多年来想解决的饮水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东罗至古登路全长5.4公里,此路是镇圩瑶族乡通往县城的主要通道,被当地群众称为“经济之路、富民之路”。长期以来,由于这段路车辆通行日益增加,特别是拉矿的重车越来越多,自前几年修建以来,无人保养,路面已破败不堪,成为一条名符其实的烂泥路。2007年县政府决定修建这条路,但要求镇圩瑶族乡自筹资金60万元。对此,韦东海召集全村党员和群众召开会议,广泛发动集资筹款,仅古登村就自筹资金10多万元。目前这条水泥路正在紧锣密鼓地修建当中。
        三、实施茅草房集体改造工程,解决群众住房后顾之忧。上岽庄是镇圩瑶族乡古登村的一个自然庄全庄13户46人,由于地处偏僻,交通闭塞,自然环境恶劣等原因,该庄经济、文化极为落后,全庄13户均住茅草房,26年来本庄青年男的娶不到老婆,女的只能往外嫁,许多上了四五十岁年纪的人还是光棍一条。2007年上半年,县委县政府领导在调研中发现了这个问题,便下军令状责成镇圩瑶族乡和古登村要在近期内解决茅草房改造问题。韦东海同志积极发挥县人大代表的作用,主动到县民政局、扶贫办、民族局等县直单位反映情况,并向县政府尹县长汇报工作,得到县长的高度重视,决定实施上岽庄茅草房集体改造工程。在实施茅草房集体改造工作中,从规划布局、人员组织、材料购进、安全施工等韦东海同志都一马当先,亲自组织实施,自始至终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经过近半年时间的日夜奋战,终于完成上岽庄13户贫困户茅草房集体改造工程。在搬迁入住新房当天,尹县长到场祝贺,并给予韦东海同志高度评价:东海啊,作为村支书,你为群众办了一件大好事,上岽庄的群众会永远感激你!
        四、注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几年来韦东海同志十分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抓好经济工作的同时,经常组织全村的党员群众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在2006年文明庄创建工作中,他带领古登村水含庄群众不等不靠,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自筹资金80多万元,硬化庄道2000多米,修建灯光球场,建起了庄文化室,美化、绿化庄容庄貌;组织当地群众开展篮球、乒乓球、舞狮、壮山歌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得到群众一致称赞。2006年水含庄荣获县生态文明村一等奖。
        五、解决群众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头等大事,几年来韦东海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维稳工作部署,积极地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做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05年5月5日,村妇杨月芬因怀疑蓝廷英吃掉其父母矿路占地的补偿费200元钱,结果双方发生口角,杨月芬去挑水时双方又发生争执,并互推互打,直至蓝廷英鼻子出血。当晚蓝廷英到县医院检查治疗费花了788.2元。到了6日晚,蓝廷英的丈夫及两个儿子为了泄愤来到杨月芬家将杨月芬及女儿打伤,第二天杨月芬母女到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花了医药费共600元。当村支部知道此事后,及时到双方家去调解,经调解,双方都承认了自己的过错,自愿达成了协议,由杨月芬补偿给对方200元,以后各自的医疗费用由自己承担,双方不再追究责任,矛盾化解了。2005年11月24日,水含庄蓝天才、刘炳录为了发展经济,实行退耕还林种上八角,塘叉庄卢彩妹自由放牛不慎让牛进入林区毁坏了蓝天才的八角树15棵,刘炳录2棵。经村支部韦东海同志带领村干到现场调解,双方同意村支书的意见,按每棵10元赔偿,卢彩妹当场自愿补偿170元给两人,双方不再追究责任。

 

编辑:黄力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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