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华娟是广西省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街道原中华中路社区主任,她带领社区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她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活动,努力促进各民族大团结。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坚持少数民族“三个离不开”, 长期坚持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服务,积极开展对各民族群众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关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和促进各民族的全面进步事业作出了贡献。
2004年,社区入住了大批维吾尔族新疆人和甘肃回族人,她以搞好民族团结为己任率先走访他们,关心他们的生活住宿问题,刚开始他们来到南宁,找不到地方居住,40多人吵闹,给居民住户带来不便。为了加强各民族团结,她及时组织社区居民骨干召开会议,宣传民族政策,发动居民群众帮助解决了最难的住宿问题。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电话,告诉他们遇到困难随时联系。一次,她到维吾尔新疆人住宿走访,发现有位妇女怀孕,孕妇的丈夫说她已有三个孩子不想要这个小孩了,不知医院在哪里?她及时帮助孕妇联系到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检查并做了人流。这类事情就有9例。特别是有一位壮族吸毒女性,并患有艾滋病,意外怀孕,后来陪她到医院做引产手术并照顾她两天两夜。康复后联系红十字会医院对她的毒隐、艾滋病做药物控制,现在其病人已戒毒,艾滋病情暂时未出现任何不良症状,她还积极参加红十字会医院和社区的义务劳动。她经常关心帮助少数民族群众生育、生活服务。由于各少数民族的语言不通,所以她平时经常去走访他们,了解他们的民族习俗,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从而得到了他们的信任。社区有维吾尔族同胞43人,都是以烧烤,卖葡萄干,卖哈密瓜为生.这些流动摊点给城市的市容市貌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在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活动中,她主动上门找到维吾尔族的负责人—买卖提吐送、玉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一次,辖区的维吾尔族同胞与汉人张某为了争买卖摊位而发生冲突,她找到新疆人的主要负责人买卖提鸣、卡斯木进行劝阻,终于平息了一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她还找到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为受伤的维吾尔族同胞争取得到赔偿3千元医药费,她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吾尔族同胞连连夸赞:社区主任是他们的好主任! 当时有一位维吾尔族兄弟摘下自己胸前的一块玉牌要送给她,说保佑你平安,此时谢主任热泪盈眶感动的对大家说:谢谢了!我不能要,只要你们大家平安,社会平安我就平安了!从此,维吾尔族人就在她的管辖区落了户安家,每年帮助安排少数民族居住60多人次。一次,她走访回族人马哈买子家.看到一家7口人住在一间仅有20平方的小房间里,特别是有一对年轻的夫妇,孩子刚出生没未满月,知道后,她找到该单位领导协商,后来,该单位的领导另外安排一间房给那对夫妇,马哈买子一家感激她帮助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
每逢佳节,她还走访慰问困难少数民族家庭人员,关心他们的生活,社区的一位满族人景爱民,一家四口人.景爱民自身肢体残疾,丈夫没有工作,两个孩子上学.她经常看望景爱民并谈心,鼓励她自强不息,对生活要有信心!在她的亲切关怀下,景爱民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现在社区担任了残疾人协管员。劳连英是苗族人,有两个儿子被刑释劳教,回来后没有工作,她多次找兄弟俩谈心教育他们要重新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并帮助他们找到了工作.等。
她还充分发挥本社区民族众多的优势,经常以多种形式开展少数民族文体活动和精神文明宣传活动,弘扬民族文化。社区每年都与南宁市民委在辖区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和党员义工活动。
每年的少数民族节庆社区积极组织开展各民族习俗民间节日活动,特别是去年她组织各民族群众为维吾尔族同胞欢庆他们“古尔邦节”,同时各民族群众共同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社区成立了少数民族之家管理服务站,同时得到了广西自治区南宁市政府领导和城区领导给予工作的肯定并建设了一间70多平米的少数民族活动中心。
在2008年抗击冰冻雨雪灾害中,她带领社区党员连夜发动广大居民群众组成爱心小分队,拿出自家的煤炉煤球,大锅小锅,水壶,杯子 捐出自家的红糖,生姜连续八天八夜自费熬煮一锅锅,一壶壶,姜糖水,送往南宁火车站候车区的滞留旅客手中。爱心小分队发挥了南宁人能帮就帮精神,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抗震救灾,发动居民群众捐款,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她的行动体现了我们民族大家庭的温暖社会和谐,民族的团结进步。她在社区工作的五,六年中,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各少数民族群众通过她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她是践行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典范,她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2006年社区荣获了广西南宁市民族团结先进集体,而她也荣获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获200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城区优秀党务工作者,连续三年获广西南宁市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