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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安排重点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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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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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治区民委经济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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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自治区民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下达了2010年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1000万元。
本次发展项目资金重点安排民族自治县(包括享受自治县待遇县)、民族乡项目建设,重点解决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人畜饮水和村屯道路建设等特殊困难和问题。原则上每个自治县和民族乡均安排1个以上的项目。计划安排12个自治县和3个享受自治县待遇县项目共39个,资金305万元,占资金总量的30.5%;安排58个民族乡项目64个,资金401万元,占资金总量40.1%。其中人畜饮水项目60个,资金367万元, 占资金总量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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